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等系列部署要求,結合《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4〕3號)和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5〕4號)等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現就做好2025年度鹽城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通過申報評審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要在單位核定的空缺崗位限額內(含當年退休形成的空缺崗位)進行;通過考試、考評結合或初次認定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受崗位空缺情況限制,但其聘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無相應空缺崗位的,如果具備下列情況之一,可由用人單位提交專項報告并填寫《鹽城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方案備案表》(附件3),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職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申報:(1)上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有空缺的(含當年退休形成的空缺崗位),可調整到下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予以申報;(2)對超結構比例的單位,可采取“退二晉一”的辦法申報(小數按“四舍五入”方法計算);(3)任現職以來,經組織選派援藏援疆援青工作1年以上的人員;(4)任現職以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并享受獎勵獲得者待遇,或因專業技術業務工作成績突出,受到省部級表彰獎勵人員。
尚未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事業單位,應當先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再按規定申報。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評審政策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嚴格按照《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及我省各職稱系列(專業)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執行。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
(一)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三)全市教育、衛生健康、農業系統基層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社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2號)規定執行。
(四)開辟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評審。我市各類企業、非公經濟組織的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能力業績突出、為我市高質量發展作出較大貢獻、取得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達到本系列(專業)資格條件的年限要求,同時其業績、成果和貢獻明顯高于本系列(專業)資格條件規定的申報要求,經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選擇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審委員會直接申報中級職稱評審。各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應結合實際在本系列(專業)年度評審工作通知中進一步明確相關申報條件。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五)對中、初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的經濟(含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產權、農業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翻譯、出版、通信等9個職稱系列(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對高級職稱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經濟(含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產權、農業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等4個職稱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相關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或省合格線并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六)通過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初、中、高級資格,且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于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學歷資歷條件的,可分別對應我省工程技術人才系列的相應職稱,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
(七)探索開展我市國(境)外職業資格比照認定工作,促進專業技術資格與國際職業資格的有效銜接。對持有《鹽城市國(境)外職業資格比照認定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目錄(2025)》(附件7)中一類、二類國(境)外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各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根據職稱管理權限,認真組織實施好國際職業資格與職稱比照認定工作,為海外專業技術人才在鹽創新創業創造便利條件。
(八)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取得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員,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相關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
(九)援藏援疆援青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他經組織批準援外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申報我省暫無條件評審職稱系列(專業)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個人申請、逐級審核同意后,由省人社廳統一出具委托評審函委托外省或者中央單位評審并確認評審結果。未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委托的評審結果一律無效。
中央駐鹽單位或外省駐鹽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鹽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申報職稱評審,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經相應人社部門核準同意后,由市人社局協調辦理委托評審,報送相應評審委員會。國家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委托評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根據省廳統一部署安排,2025年起,各自主評審單位負責人不得參加本單位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其配偶和直系親屬參加本單位自主評審的,申報前須書面報相應省或市人社部門備案。
(十一)取得我市鄉鎮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申報轉評相應系列(專業)的中級職稱。
(十二)各系列(專業)轉評須轉崗滿1年后方可申報評審,轉評后須工作滿1年以上方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專業工作年限連續計算。
(十三)繼續教育
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根據《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308號)規定,2023年起,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每年累計不少于90學時(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
1.公需課程學習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①登錄“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城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點擊“繼續教育”模塊,自主選擇合適的培訓機構完成相應公需課程學習,(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col/col33523/);②參加人社部門主辦或承辦的省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高級研修班并順利結業,視同完成當年度公需課學習;參加人社部門聯合舉辦或批準的其他培訓班、研修班學習,每天可認定8學時;③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凡考試考核合格,當年度公共科目課程每門可認定20學時。
2.專業課程學習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①參加進修班、培訓班或研修班學習;②到教學、科研、生產單位進行繼續教育實踐活動;③參加網絡遠程教育、移動端學習;④參加學術會議、講座或訪問等專業學術活動;⑤參加行業專業技術資格考試;⑥為完成論文論著或科研項目而進行專業研究活動;⑦省級人社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方式。
(十四)初定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合格,可初定技術員職稱。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并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具備博士學位并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可初定中級職稱。
部分專業對初定有特殊要求的按相應資格條件執行。
(十五)相關學歷認定
1.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部隊院校全日制教育畢業證書,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校對學制兩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所授予的黨校學歷,在參加職稱評審時予以認可。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參加職稱評審時分別視同中專、大專、本科學歷。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大中專結業生(未取得學歷、學位)在參加職稱評審時可比照相應國民教育序列畢業生降低一個等級。
4.各類培訓班頒發的修業、結業、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可作為其參加繼續教育或認定其專業能力的參考要素。
三、申報評審時間
(一)全市各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應于6月底前下發年度評審工作通知,明確申報職稱評審的材料要求以及報送時間、地點等,不得跨年度評審(通知詳見各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官網或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城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
(二)市直職稱初定工作上下半年各一次,申報時間分別為2025年7月1日—8月15日;11月1日—11月30日。
(三)全市中小學教師、社區衛生職稱申報評審工作通知由市人社局會同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另行聯合下發。
四、申報程序
(一)公開申報政策
用人單位要將今年職稱申報的政策依據、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申報程序等,通過網站、公告欄、會議、文件等形式進行公示公開。
事業單位要事先制定職稱申報方案。根據崗位設置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統籌考慮不同專業、等級和崗位數量的需求,填寫《鹽城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方案備案表》(附件3),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職稱主管部門備案。各單位要根據申報方案,通過民主推薦或公開競爭的方式,確定推薦申報對象。
(二)個人申報
1.實行職稱申報誠信承諾制。專業技術人才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通過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相關評委會辦事機構。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同時簽訂個人承諾書,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等進行承諾,承諾不實的,3年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的人員應統一報送一個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2.網上申報。申報人可登錄江蘇省人社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搜索“職稱”進行申報,或通過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申報,或登錄“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城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點擊“職稱申報”模塊跳轉申報。申報人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三)用人單位審核公示
實行單位審核負責制。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資歷、履歷、業績、科研成果等情況,要在工作單位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作為重要申報材料之一。
用人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對審核結果負責。所有復印件都要經過用人單位審核蓋章驗證。用人單位審核人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要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單位審核推薦意見欄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常駐地居委會(村委會)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四)復核受理
1.初定職稱申報材料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照隸屬關系,分別由市、各縣(市、區)職稱部門受理。
2.申報中級評審材料按隸屬關系,由縣(市、區)職稱部門、所報專業對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市職稱部門逐層復核。通過復核的申報材料,按所報專業由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受理匯總。
3.申報高級評審材料按隸屬關系,由縣(市、區)職稱部門、所報專業對應市行業主管部門、市職稱部門逐層復核。通過復核的高級申報材料,由所報專業相應市行業主管部門受理匯總上報。
負責申報材料受理匯總的各單位(部門)形成職稱申報情況匯總表,在規定的報送材料截止日前5個工作日,報市職稱部門審核推薦,匯總表Excel格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申報材料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審受理范圍報送的,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申報條件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各縣(市、區)職稱部門、市各職稱評審委員會需將申報材料分系列(專業)匯總報送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集中受理時間為2025年8月1日—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評審公示
各評審委員會須對擬評審人員和評審通過人員,分別在網站進行評審前公示和評審結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通過舉報投訴等方式發現的問題線索,由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由人社部門發布評審結果通知,制發電子職稱證書。
五、紙質申報材料要求
(一)初定紙質材料要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2份、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繼續教育學時完成情況、個人工作小結、單位公示無異議材料以及申報系統中上傳的其他附件材料。紙質申報材料均須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二)評審(含企業急需緊缺人才)紙質材料要求:《職稱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2)3份、《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3份,直接入袋;其他材料目錄清單(附件1)中的證明材料,裝訂成冊入袋。所有紙質申報材料均須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六、申報評審工作要求
(一)堅決破除“四唯”。各地、各部門、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全面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牢固樹立“六個注重”鮮明導向,著力破除職稱評價不合理的限制性條件,建立健全職稱品德首位評價機制,改進和創新職稱評價方式,全面推行代表作成果制度,堅持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識別人才。
(二)完善誠信體系。省人社廳將升級完善全省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匯總我省職稱評審失信行為信息,用于對申報人、評審專家以及職稱評審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信用核查。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列入職稱申報評審失信黑名單,依法依規予以懲戒。
申報人存在《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所列違規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作為以后申報評審職稱的重要參考。申報人通過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經核實即由人社部門或者評審單位予以撤銷。評審專家存在所列違規行為的,取消評審專家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通報其所在單位,并建議所在單位給予相應處理。職稱評審相關工作人員存在所列違規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記錄期限內不得從事職稱評審相關工作。
(三)嚴肅評審紀律。各地、各部門、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嚴格執行各項職稱評審政策,不得擅自擴大評審范圍;確需單獨出臺職稱政策口徑的,應事前報省人社廳同意。凡違反政策規定、評審程序和紀律要求,或把關不嚴影響評審質量導致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經調查核實后由省人社廳視情予以通報,并責令限期糾正或者宣布評審結果無效;情節特別嚴重的按規定暫停或收回職稱評審權,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單位、個人在職稱申報評審中涉嫌違規違紀違法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等追究其相應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四)加強全過程監督。各地、各部門、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和用人單位要根據《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4〕56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4〕3號)和《江蘇省職稱評審工作風險防控指南(2022年版)》(蘇人社發〔2022〕155號),建立有效的自我約束和外部監督機制,規范組織年度申報評審工作。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對所屬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的檢查和指導,督促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教育、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完善監督和制約機制。省人社廳將會同有關部門組建職稱評審巡查組,在備案周期內對全省評審單位職稱評審情況開展巡查、抽查,對近三年新組建的、被通報批評、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實行重點督查,并結合年度職稱評審活動,對全省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飛行檢查。
(五)加強職稱歷史數據歸集。各地、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高度重視歷史數據清洗歸集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周密部署、系統安排,穩步推進,在保障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推進歷史職稱數據清洗入庫工作,穩步開放職稱信息查詢驗證服務。同時積極動員持有我省職稱紙質證書人員,注冊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進行歷史職稱證書登記、電子證書換發,實現職稱證書信息全網可查驗。
本通知所涉及相關政策文件均可從“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城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網站中查詢下載,各地、各部門執行過程中遇有困難和問題,請及時與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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