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21〕30號)和《關于規范本市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滬人社?!?017〕115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現就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機電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嘉定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及專業
上海市工程系列機電專業中級職稱評委會(嘉定區),由嘉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建,承擔以嘉定區為主的企事業單位(不含中央在滬單位、市屬國有企業)中,從事包括機械與汽車工程、機電一體化、金屬材料與熱加工、電器與電控技術、熱能與動力、技術管理等機電專業工程師職稱評審工作。
二、評審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且無在有效期中的行政處罰。
(二)崗位條件
1、以嘉定區為主的企事業單位(不含中央在滬單位、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工程系列機電相關專業、并受聘助理工程師職務(崗位)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至申報截止當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報:
(1)具有本市戶籍;
(2)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止2025年6月30日)。
2、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推薦申報,須由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提供缺額推薦證明。
3、下列情況者不在申報范圍內:
(1)當年度已辦理退休手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擬辦理彈性提前退休手續的人員。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響到職稱和職業資格考評、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及相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由本人負責。
(2)上一年度參加本市中級職稱評審未獲通過者(其后有重大業績者除外,重大業績指省部級以上獲獎,或出版過專業論著)。
(三)學歷、資歷條件
1、申報人應符合國家《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具備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理工類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獲得者,經考核合格;(2)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所申
報專業工作滿2年,近2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3)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聘任助理工程師滿4年),近3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4)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聘任助理工程師滿4年),近3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2、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后取得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規定學歷的人員,其取得規定學歷后的資歷一般不少于1年。
3、已評聘工程系列其它相關專業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轉評本專業的,原則上在機電專業崗位上從事工作不少于1年。
4、從高技能崗位轉到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按《關于加強本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辦法》(滬人社?!?021〕312號)文件規定執行。
5、申報人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出具的書面認證報告或學籍檔案證明。國(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6、受聘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需提交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附件2)或其他有關聘任證明。
7、任職資歷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30日。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三、論文(論著)及技術總結要求
(一)申報人員需提交擔任助理工程師期間,獨立撰寫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業論文,或本人從事專業相關的科研生產及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總結等,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1篇(公開發表的論文,須上傳出版刊物的封面、目錄、內容(以PDF格式上傳),以及論文的word版本)
2、未公開發表的論文和技術總結各1篇及以上。大學畢業或學位論文、以及項目(工程)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書、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測試報告、產品標準、專利申請報告等不可作為申報論文。技術總結應是本人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由單位審核并出具申報人獨立撰寫的證明。
(二)論文或技術總結原稿字數須3000字(含)以上。若以外文發表的論文,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
(三)評委會將對所提交的文章進行重合度抽檢,對存在學術造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若申報人已進行過“查重”的,可將報告一并提交。
四、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工作的通知》(滬人社?!?024〕221號)文件要求,對申報今年本評委會的申報人的繼續教育要求如下:
按近3年內(2023至2025年)需參加累計不少于90學時的繼續教育課程考核,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50個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40學時。
具體報名事宜請查詢:公需科目請登錄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專業科目報名可按以下操作:登錄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培訓信息--專業科目培訓--關于開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機電專業中級職稱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培訓的通知(嘉定區),按通知要求參加培訓。
根據嘉定、昆山、太倉共同發布“五大行動”方案和推進的《嘉昆太協同創新核心圈建設100項重點合作事項清單》,上海市工程系機電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嘉定區)對申報人近3年在昆山、太倉兩地職稱評審中已完成的繼續教育學時予以認可。申報人應在網上申報的“附件資料”一欄上傳已完成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清晰掃描件)。
五、考核、公示要求
用人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和履職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并將申報材料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填寫“單位考核意見”,單位負責人應簽名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專家面試要求
根據需要對部分人員進行面試。申報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專家面試,面試情況作為評審重要內容,無故缺席視為放棄評審。專家面試內容不局限于論文,凡與職稱評審中涉及的內容均在面試范圍內。
七、申報程序和注意事項
(一)網上申報操作辦法
登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的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用手機“隨申辦市民云”APP進行注冊用戶信息,然后再填寫基本資料,選擇“關于開展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機電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嘉定區)”,按照要求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應上傳至系統。(請確認上傳附件不攜帶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二)申報注意事項
1、網絡申報系統設有申報截止日期(2025年8月8日),此截止日期是指申報者完成內容填報,并進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評委會要求后續修改提交,申報者必須在此日期24點前完成第一次申報提交,否則將無法參加本年度評審。
2、“基本信息”一欄:除必填項外,其他欄目也應填寫完整,若空缺,評審時將視此項為“無”。
3、“學習經歷”一欄:學歷應從高中起填寫,保持時間連貫(“復讀”、“休學”等均須說明)。
4、“工作經歷”一欄:應從參加工作之日填起(以社保為準),保持時間連貫(包括:脫產學習、待業、自由職業等均需填寫)。
5、“工作業績”一欄:應重點對聘任助理工程師以后所從事的技術工作進行比較全面地闡述。欄中的個人工作業績填寫后,需在“附件”提交該文的word版,以便專家評閱查看。
6、“項目情況”一欄:項目情況是必填的內容,需上傳取得助理工程師以后完成的項目,并如實填寫“立項單位”、“擔任角色”、“項目經費”等所有內容,提交包含項目立項報告、驗收報告、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作為附件。
7、“專利課題”一欄中:填寫的專利必須是已經授權的專利,處于受理或公示階段的專利都不作為評審依據,請勿填寫。且專利必須提供國家專利局頒發的專利授權證書;需以發明專利進行學歷破格者需提供第三方(專利使用方)出具專利應用情況證明。
8、“論文著作”一欄:申報人須在標題下方標注作者、撰寫日期。已公開發表的論文,須同時以PDF格式上傳出版刊物的封面、封底、目錄、內容,以及論文的Word版本;提交論證論著需以PDF格式上傳封面、目錄及封底清晰掃描件;撰寫項目技術總結報告提交時,除需在標題下方標注作者、撰寫日期外,還需同時提交單位出具的項目情況證明。
9、“相關表格”一欄:填寫《申報材料誠信承諾書》(見系統附件),需填表人簽名后原稿彩色掃描上傳;以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清單》(附件3)原稿彩色掃描上傳。
10、“單位意見”一欄:申報人員點擊生成并打印申報表,所在單位必須對申報人員的“工作經歷、業績、論文、科研項目、年度考核”等情況進行評價,寫上核實意見并蓋章,原稿彩色掃描上傳。
11、“附件資料”一欄:
(1)評定申報表清晰掃描件(完整上傳包含單位審核意見蓋章和個人承諾簽名);
(2)助理工程師評聘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附件2)清晰掃描件;
(3)繼續教育證明清晰掃描件;
(4)申報人員近3年《中級工程師申報人員考核推薦表》(附件1)清晰彩色掃描件;
(5)外省市人員上傳《上海市居住證》或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清晰掃描件;
(6)本年度達到原法定退休年齡但彈性延遲退休的,上傳“延遲退休審批表”或單位與個人協商一致簽訂的協議書清晰彩色掃描件(需寫明彈性延遲退休時間);
(7)個人榮譽、獲獎證書清晰掃描件;
(8)論文查重報告;
(9)非法人企業申報人員上傳公司營業執照清晰彩色掃描件;
(10)其它需要提交中評委審閱的材料。
12、事業單位的申報人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推薦申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在申報表“所在單位核實意見”欄內,按本單位崗位設置和崗位缺額情況,注明推薦意見。市級事業單位統一由所在單位人事至主管部門蓋章確認,區級事業單位統一由所在單位人事至區人社局負責職稱評審事務的部門蓋章確認。
13、申報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應及時登錄申報系統查看審核進展情況,根據系統提示,修改、補充完善材料后再提交。經審核需要補充或修改材料的,應在退回之日起5日內完成材料再提交。若申報人員未在規定日期前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視為放棄今年評審。
14、評委會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通過初審人員分配受理號,拿到受理號的申報人員遞交書面材料。初審未通過的,通過職稱服務系統告知申報人。(說明:不寫明單位核實意見或不加蓋公章、負責人簽章的,作不受理申報材料處置。)
八、紙質申報材料要求
所有遞送紙質申報材料須與系統保持一致,不可隨意增減修改。材料根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清單》(附件3)要求提交。
評審材料袋(豎式有搭扣的檔案袋)上請貼“申報材料清單”,并注明申報評審專業、申報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個人及單位)。
申報人員應如實報送材料,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本年度評審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九、報送材料時間、地點及費用
(一)評審工作時間安排:
1、網上注冊報名時間:2025年7月7日至8月8日。
2、網上審核及材料修改時間: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
3、紙質材料提交時間:具體時間以系統短信通知為準。
(二)紙質材料報送地點
嘉定區新成路897號(聯系人:邵老師)。
(三)費用
評審費700元,申報者上報紙質材料時將費用交付。(未通過評審者,不退還評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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