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州全市職稱工作年度計劃安排,為做好2025年度泰州市交通運輸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考核認定)工作,現就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1.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工作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2.在我市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工作的,符合人才貫通規定的高技能人才或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的人才。
3.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或認定相應職稱。
4.在我市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5.因學歷、資歷等原因不能正常申報,但在相應技術崗位工作中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高于《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3號)的破格申報條件,并得到社會和業內認可的企業人員,可申請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的考核認定。
6.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考核認定)。
二、申報政策條件
1.《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泰人社發〔2025〕5號)
2.《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3號)
3.《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
4.《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
以上政策規定文件均可從“泰州職稱網”進行查閱。
三、申報專業
申報何種專業由申報人員根據實際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在申報系統中選定,申報專業一旦選定不得更改。
四、申報方式及說明
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并同步報送紙質材料的方式進行。申報人要確保網上申報信息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的一致性。
(一)網上申報說明
申報人實名登錄“江蘇省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的人才人事專欄。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7月21日至8月31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接受申報。
特別提示:
1.網上申報時,申報系統中“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單位所在地。如靖江市的申報人員正常情況下選擇靖江市;市直部門下屬單位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泰州市本級”,不能選擇海陵區;原醫藥高新區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高港區”;藥城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未選擇到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選擇“無”。
3.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在申報系統中申報類型請選擇“考核認定”。
4.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常駐地居委會(村委會)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5.將紙質申報材料(復印件須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注明時間)掃描成PDF格式文件,上傳到申報平臺相應欄目。上傳平臺的電子申報材料必須與提交的紙質材料一致。
(二)申報紙質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申報平臺下載,用A3紙小冊子方式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1份,A3規格(附件1)。
2.材料提供目錄(附件3)。
3.《單位同意申報證明》及《個人承諾書》1份(系統導出模板,申報人簽字,單位蓋章)。
4.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凡申報平臺不能自動獲取驗證的學歷(學位)(中專及以下學歷除外),均需申報人在“學歷學位信息”欄目上傳《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等相關佐證材料(需登陸“學信網”申請)。國(境)外的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5.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文)復印件。貫通人員提供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技能人才提供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泰州市外的初級職稱證書還須提供批文復印件、申報表或評審表)。
6.2021-2024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企業單位申報人員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單位對其近四年來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做出綜合評價意見)。
7.繼續教育學時登記審驗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
8.單位公示文件(原件)、公示結果(原件)(參考格式見附件4和附件5)、網上(或布告欄)公示彩色打印頁面(單位公示文件+簡介表,單位公示結果)。
9.專業技術工作總結1份。主要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及工作經歷;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主要工作業績及獎勵情況;參加過何種再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識水平;論文、論著、項目報告等發表或撰寫情況;申報理由。對照“資格條件”要求自我評價,說明符合資格條件中所對應的條款。
10.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命文件、協議合同、竣工驗收單、圖紙、論文、著作、成果鑒定證書等)雙面復印件,每份業績用A4彩色插頁紙隔開,并在插頁紙上注明簡介。具體可對照資格條件中第四章第十四條相關業績、成果要求。凡申報材料中的證書、證件、業績成果等佐證材料復印件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對照原件逐一審核,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字、注明審核時間及“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嚴格執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原則(需注意往年申報、評審未通過人員,今年繼續申報職稱時,材料上不得出現往年日期)。
申報考核認定人員其個人代表性、標志性成果須由交通運輸工程領域2名以上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企業負責人撰寫推薦意見,推薦意見內容在申報時錄入,意見模版打印出來后由推薦專家或企業負責人簽字。專家的高級職稱證書(企業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附在紙質材料最后。
為提高申報材料規范性,提高評審效率和質量,除上述第一項申報材料外,其余材料均須分類對照目錄順序膠裝成一整冊,要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申報材料裝入牛皮紙袋中,不得使用拉桿夾、票夾或散裝。同時在材料袋外面注明申報類型、專業類別和申報人聯系方式(附件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各受理點一律不得接受。
五、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2.評審過程設面試答辯環節,時間另行通知。
3.評審費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2023年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蘇財綜〔2024〕19號)等有關要求執行。
4.各市(區)人社局、交通運輸局要強化初審,堅持原則,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網上申報信息與申報材料內容一致、真實、有效,切實維護職稱工作的公平公正。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嚴厲追責。
5.網上申報經泰州市交通運輸局審核通過后,各市(區)交通運輸局、市直單位于9月15日前將紙質材料、職稱評審推薦函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附件2)一并報送至市交通運輸局703室(泰州市鼓樓南路303號),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陳李華、羅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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