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24]21號),以及全省2024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員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的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參評對象范圍
根據《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45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要求,參評.對象為全省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具體包括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專職書記、副書記,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的專職人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中的專職人員,以及企事業(yè)單位中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的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關千職稱申報材料
(一)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yè)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二)申報人員按照要求實名登錄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請用A3紙打印,用騎馬釘裝訂,須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和市、區(qū)職稱部門審核蓋章),與《申報評審材料卷宗》一并上報。申報人員網上申報起始時間為5月20日,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20日。職稱申報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6月30日。
(三)申報人員提供《2024年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對象情況匯總表》1份(該表不裝訂,報送紙質1份及電子版)。
(四)申報人員提供裝訂成冊的《申報評審材料卷宗》,該卷宗從《申報人員個人誠信承諾》頁起,按順序編上頁碼,并將相關頁碼填入《申報評審材料目錄》。具體反映申報人員的專業(yè)水平、工作能力和業(yè)績成果等卷宗材料如下。
1.申報人員個人誠信承諾。
2.經單位核實確認的《江蘇省申報思想政治工作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5份(請用A3紙復印后蓋章,其中1份裝訂入申報評審材料卷宗)。
3.任期內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證明及擔任思想政治工作職務的任職通知(復印件)。
4.任期內年度考核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5.繼續(xù)教育情況列為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提供任期內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審驗合格證明,同時須參加省委講師團網上教育并達到140課時。
6.現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7.現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任職資格通知、聘書(復印件)。
8.任期內業(yè)務工作報告。
9.任期內專業(yè)理論知識要求和專業(yè)工作能力要求的單位考核評價材料原件。
10.任期內的案例分析報告2篇。
11.任期內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著作、論文、專業(yè)文章復印件(按資格條件要求的作品數量提供)。
12.任期內本人獲得的表彰、獎勵的決定文件(復印件)。
13.任期內本人直接負責(具體從事)的思想政治工作獲得表彰的通報文件復印件。
14.任期內符合破格申報評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15.設區(qū)市委宣傳部門、人社部門審核材料情況證明。
三、關于申報評審工作要求
(一)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履行公示程序,認真做好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江蘇省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等,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員騙取推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視情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申報人員提供的申報材料必須字跡清楚(包括復印件字跡),以便在審核和評審過程中進行審讀辨認。
各市(區(qū))黨委宣傳部門、人社部門及市直部門和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組織專人桉規(guī)定的時間和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認真核對原件材料,并簽字蓋章。
(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不再統一組織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相關工作納入全省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申報人員應當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但對從濤外引進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須由2名以上思想政治工作專業(yè)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以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評審;對黨政機關交流、部隊轉業(yè)安置以及連外歸匡就業(yè)到企事業(yè)單位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yè)水平和工作業(yè)績并參照同類人員申報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三)中夾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yè)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蘇部隊專業(yè)技術人才,在我省申報職稱評審,須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桉照屬地管理原則經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同意后方可申報。
(四)根據《資格條件》第二十四條要求,2023年度申報評審未通過者,2024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業(yè)績成果評審材料的,各單位不得受理、報送其2024年度職稱評審申報材料。
(五)根括省人社部門有關職稱申報評審誠信要求,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yè)績成果、論文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yè)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六)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高評委會的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評審結果由省委宣傳部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fā)文公布。
(七)對發(fā)文公布的全省具備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正高、副高職稱人員的資格證書,由申報人員從網上自行打印電子職稱證書。
評審材料申報聯系地址:泰州市委宣傳部干部處(泰州市政府主樓915室)。
本文鏈接:http://www.tiancaifz.cn/zcps/gjzc/3218.html
版權聲明:部分素材來自網絡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