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社廳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職〔2025〕4號)和《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4〕3號)文件的要求,為做好江蘇省冶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經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現就報送2025年江蘇省冶金工程高級(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中級(工程師)、初級(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與對象
(一)在我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從事冶金工程專業的科學研究、設計、生產工藝與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應用、標準化與計量檢測及質量管理、分析檢驗、科技情報信息與軟科學、規劃與科技管理、技術改造、產品營銷、設備管理及安裝維修信息化等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在我省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可申報冶金工程系列職稱評審。
(二)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從事冶金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才。
(三)經省人社廳同意,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及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委托評審的外省專業技術人才。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評審條件和要求
(一)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著力破除職稱評價不合理的限制性條件,建立健全職稱品德首位評價機制,改進和創新職稱評價方式,牢固樹立“六個注重”鮮明導向,堅持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識別人才。申報冶金工程高、中、初級職稱資格條件,根據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江蘇省冶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9號)文件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按照《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在冶金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取得高級工
(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冶金工程專業職稱。
(三)外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委托我省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需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蘇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同意后方可申報。
(四)繼續教育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改的《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之一。依據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2/3。
(五)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六)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七)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冶金工程技術難題,在冶金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明顯高于《江蘇省冶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破格申報條件,并得到社會和業內專家廣泛認可的,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直接申報高級或正高級職稱評審。民營企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可按規定直接申報評審相應層級職稱。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八)今年職稱申報采取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報人員應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并蓋章(電子申報時間為5月7日一7月20日)。冶金工程職稱專業分為:地礦焦耐、鋼鐵(冶煉、加工)、有色金屬及特種合金(冶煉、加工)入金屬制品、冶金機械與建筑、智能制造(電氣自動化、信息化)、能源、環保、安全、技術質量管理、其他專業,應根據自己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進行填報相應專業,對照省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按照材料裝訂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的紙質申報材料。
三、申報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材料要求
(一)經縣(市、區)和市、廳(局)職稱主管部門等核實確認并蓋章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
(二)《江蘇省冶金工程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1)一式25份,A3紙單面打印(須單位簽字蓋章)。
(三)《江蘇省冶金工程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2),由單位填寫匯總上報一份并報送電子版,個人申報者需發送電子版至郵箱。
(四)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客觀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業績成果)。
(五)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復印件)。
(六)所在單位公示(公示時長至少一周)入、推薦材料,近五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繼續教育證書以及有關接受業務培訓、學習等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七)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獲獎證書(集體獲獎證書,需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入、專利證書以及反映本人業績成果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八)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刊登在會刊、論文集)或省級行業專業期刊(省準印期刊)上發表的有較高專業價值的本專業論文、論著或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等理論研究成果(復印件并附上期刊封面及目錄)。
(九)申報正高級工程師需答辯的將另行通知。
(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需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同行專家推薦表(附件7)。
(十一)評審費繳費憑證(不裝訂)。
以上材料除(一)、(二)、(三)、(十一)項外,其他各項材料均須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封面必須有目錄。
紙質材料裝訂要求:
1.第一分冊裝訂順序:(1)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總結。(2)單位公示、推薦材料,近五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4)現任專業資格證書(復印件):(5)技術職務聘書(復印件):(6)繼續教育證書以及參加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2.第二分冊裝訂順序:(1)任現職以來發表的本專業論文(省級以上專業刊物)和出版的著作的期刊封面和目錄文章等(復印件);(2)個人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包括個人獎勵證書(集體獲獎證書,應提供個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個人專利證書(集體專利證書,應提供個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入、個人項目或集體項目成果鑒定材料(集體項目鑒定材料,應提供個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入、對重大項目和關鍵技術問題的總結、分析、報告等材料、技術標準和技術文件的編寫、發布、實施等業績證明材料、項目招投標、承包、施工、驗收等業績證明材料、主持或承擔項目獲得的社會與經濟效益等證明材料等。
請將以上材料按材料袋封面(附件5)和分冊目錄(附件6)標注順序裝訂,每個分冊應該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頁碼一律編寫在右下角,與目錄對應。各分冊裝訂成冊后集中在一個材料袋(牛皮紙檔案袋)內,材料袋應有完整的封面。
四、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材料要求
申報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對象指省屬企事業單位人員,以及經省內各地市職稱主管部門同意委托評審人員。
(一)經省直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核實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
(二)(江蘇省冶金工程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3),用A3紙單面打印一式15份,須按內容要求單位簽字蓋章。
(三)《江蘇省冶金工程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4),由單位填寫匯總上報一份并報送電子版,個人申報者需發送電子版至郵箱。
(四)任職以來的專業技術總結、學歷(學位)證書、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繼續教育證書以及參加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五)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及其獲獎情況(集體獲獎證書,需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專利證書、項目成果鑒定驗收報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等能反映本人專業水平、工作業績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六)任現職以來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本行業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或較大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
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1.第一分冊: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單位公示、推薦材料,任職以來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和各類證明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書、繼續教育證書以及參加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有效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2.第二分冊:任現職以來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本行業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或較大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反映業績成果方面的材料及各類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書等。
核對原件嚴格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提供的復印件應由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審核人所在單位公章,并做好送評前的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所在單位將公示后無異議的申報材料根據屬地原則,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推薦上報,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按照規定時間報送省治金行業協會職稱辦,省屬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報送省冶金行業協會職稱辦。
六、有關事項說明
(一)對申報人存在明知不符合申報條件仍故意通過虛假承諾、偽造信息等手段進行申報的;提供虛假材料、論文造假代寫、剽竊他人作品或者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規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庫為期3年,作為以后申報評審職稱的重要參考。申報人通過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經核實即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省冶金行業協會職稱辦予以撤銷。
(二)根據《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4〕3號)文件的要求實行單位審核負責制。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履行公示程序。
(三)材料裝訂要求為膠裝,左邊豎向裝訂,不能使用拉桿或者訂書針裝訂(如因材料散落遺漏或檔案袋破損影響申報,個人自負),網上申報成功后下載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要求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退回不予受理。
(四)申報職稱評審費:副高、正高及綠色通道:500元/人(含答辯費)入、中級:200元/人、助理:80元/人,請在報送材料時繳納,匯款信息如下:賬戶名稱:江蘇省冶金行業協會,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南京市漢府支行,匯款用途備注“姓名/單位+職稱評審費”。
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申報。如需開取電子發票,請于7月20日前將開票信息發送至郵箱,逾期視為無需開具發票,屆時將無法補開(職稱評審發票不可跨年補開)。
(五)相關文件及表格可在江蘇省冶金行業協會網通知公告欄目中查詢下載。
(六)網上申報內容需與紙質材料一致,不可缺漏,最終評審意見將依據網上申報材料為準,紙質材料僅做真實性備查用。
(七)評審結束后,評審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代為管理部門要及時主動聯系將其申報材料取回并將評審通過人員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對于未取回的材料,評委會保存一年后銷毀。
七、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網上申報時間:2025年5月7日至7月20日(逾期不得補報)。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5年7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點:南京市中山東路新世紀廣場A棟1004室(210002),聯系人:陳越 程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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